Civil & Criminal Matters

一般民刑事案件

律師函、訴訟、仲裁與強制執行

除企業法律服務外,本所亦處理一般民刑事案件,包括律師函及存證信函之撰寫及發函、聲請支付命令、出具法律意見書、爭議處理及和解談判、訴訟、仲裁、強制執行、資產保全,以及刑事偵查、告訴、起訴。

本所合作律師黃炫中律師曾任臺灣高等法院法官3年、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13年。

服務項目

  1. 律師函撰寫及發函

  2. 存證信函撰寫及發函

  3. 聲請支付命令

  4. 出具法律意見書

  5. 爭議處理及和解談判

  6. 訴訟、仲裁、強制執行、資產保全

  7. 刑事偵查、告訴、起訴